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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担心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可以申请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

生活补贴

补贴范围

在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均来自已建卡家庭,来自经济困难家庭但未建卡的残疾学生,来自农村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以及来自贫困农村地区需要帮助和支持的学生。

补贴标准

初中住校学生的年平均学费为1250元,初中非住校学生的年平均学费为625元。小学居民年平均在校生在1000元以内,小学非居民年平均在校生在500元以内。

申请材料

家长只需在新学年开始时向学生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并承诺签署这些材料。

分配方法

根据学期,每年两次用银行卡发给学生家长。

注意:严禁填写虚假信息,否则将取消收件人资格,严重者将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

营养改善计划

补贴范围

山区9个县(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靖远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和沙坡头区、中宁县部分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随班就读的学龄前儿童、县寄宿制学校的寄宿制学生、全区独立设立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

补贴标准

除了县寄宿学校的寄宿生每天早上按0.6元标准吃一个熟鸡蛋外,其他学生每天早上按5.6元标准吃一个熟鸡蛋和一顿营养午餐。

注: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同等价值的高质量食品,不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

(记者李伟)

标题:有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可以申请两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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