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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9月26日电(记者罗爱华)近日,广东省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开展县级督查工作的意见》,为全省开展县级督查工作提供了部署指导,努力解决“熟人社会”的督查问题,有效发挥督查宝剑的作用。

据悉,广东省早在今年2月就在广州、梅州、惠州、汕尾、湛江、茂名、肇庆开展了县级交叉检查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重组、融合、组合等模式。在成立交叉检查组时,遵循“避人、异地交叉”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县检查权,解决县级检查中“地盘小、人熟、监督难”的突出问题。

交叉巡察破解监督难题

《意见》要求市、县党委要高度重视县级交叉检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推动工作落实。要选拔优秀的巡逻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防范“灯下黑暗”,建设一支忠诚廉洁的巡逻干部队伍。

《人民日报》(2018年9月27日,第15版)

标题:交叉巡察破解监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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