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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金融法院与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上海银行(601229)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上海证券基金期货行业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海保险协会等五家调解机构签署了对接协议。

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该合同的签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试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通知》的重要部署,是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创新和深化。近年来,各种金融纠纷逐年增多。促进金融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积极干预和协调。推进和完善基于诉讼与调解对接平台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有利于畅通金融主体诉求表达渠道,满足金融主体多元化司法需求,对服务上海金融业健康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沪金融法院与5家调解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投资服务中心总经理徐明表示,上海金融法院是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金融法院为基本团队组建的。早在2015年6月和9月,投资服务中心就分别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自合同签订以来,双方法院委托投资服务中心调解229起案件,调解成功223起,投资者赔偿金额超过1446万元。截至2018年8月底,投资服务中心共登记争议案件6621件,受理案件4262件,成功调解案件3175件,调解成功率74.5%,获得赔偿和解6.71亿元。普通调解案件的登记数量、受理数量、胜诉数量和赔偿金额均占系统内纠纷调解比例的50%以上,法院委托案件占全国法院系统案件数量的90%。投资服务中心作为中国唯一的全市场、全领域、全功能的证券纠纷调解机构,已经成为中国证券纠纷调解的主要渠道之一。

标题:沪金融法院与5家调解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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