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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分公司”)和华融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房地产”)的委托,通过公开招标将海南分公司和华融房地产拥有的债权转让给海南省陵水县中国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分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标的主体

目标债权一:截至2018年10月19日,海南分行在陵水尹仲发展有限公司的本金余额和重组收益(或重组补贴补偿金)合计人民币2,078,937,377.02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注:本公告清单所列重组债权余额为本金余额1,470,130,000.00元,重组收益(或重组备付金)608,807,377.02元,截至2018年10月19日止。债务人应向海南分行支付的收入和费用应根据相关合同协议和法律法规计算。上述债权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目标债权二:我公司委托陵水尹仲发展有限公司托管的华融房地产有限公司发生的相关债权费用共计100,562,842.22元,其中本金80,473,213.84元,占用资金20,089,628.38元。

特别说明:上述目标债权一和目标债权二作为本次资产处置的目标债权整体转让(目标债权二计算至2018年10月19日,具体金额以我方最终确认为准)。同时,交易对手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必须与荣耀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远(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并向荣耀港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补偿金额21,261,048.63元(暂按2018年10月19日计算,具体金额以我方最终确认为准)。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竞价公告

二、交易对象的要求

国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和组织,以及下列中介机构、法人和组织不得收购:中介机构、法人和组织所在地从事资产处置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被定位并关联。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财务实力,并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公告期

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4日,在公告期内,接受投资者报名、领取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异议,并就不良债权的处置进行协商,到期后不予接受。具体交易条件和招标规则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任何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期结束前收到我公司的公开招标文件及我公司的公函和相应的授权材料。

第四,公开招标的时间

公开招标时间暂定为2018年10月25日10: 00。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公司有权自行取消本次招标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招标时间。

V.联系信息

接受通知联系人:葛女士:010-57809319;丁女士:010-57809322;接受拒绝、阻碍咨询或异议报告的电话号码:010-57809365。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万庄街A2号院2号楼。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标题: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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