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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应将其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布特别公告,通知所有借款人和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在此宣布,自公告之日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应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的偿债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宣布。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行

2018年10月17日

标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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