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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浙江金华的一对夫妇声称正在“营救”警犬,但他们被指控盗窃国家财产,并被保释候审,这引起了广泛关注。网民争论的焦点在于英夫妇带狗回家的行为是否属于“偷”,以及派出所是否将警犬单独留下。昨天,由于未能履行管理职责的警犬分散,靳东公安局决定停止派出所所长的参与,并解雇警犬管理员。

事件

夫妻“营救”警犬被指控“盗窃”

今年6月29日19时58分,住在浙江省金华市区的应女士和丈夫在晚饭后乘坐一辆电瓶车外出。当他们经过靳东区多湖派出所附近的一排垃圾箱时,发现一只狗正在翻垃圾。应女士说,这条狗没有皮带,很瘦,前脚有点瘸,所以很容易接近人。为了营救,丈夫和妻子把狗带回家。“我吃醋的时候没有想太多,我只是想帮忙,然后找到上帝。”

金华偷盗警犬案 涉事所长被停职

令英女士惊讶的是,那只“接”她回家的狗给他们带来了很多麻烦。“7月1日,我和丈夫被派出所的派出所带回了办公室。罪行是盗窃国家财产。我们说我们回家的狗是警犬‘第三个孩子’和一条价值15000元的德国牧羊犬。”应女士和她的丈夫对“盗窃罪”感到困惑。“在捡狗的过程中,我们没有用力拖着狗,一路抱着它。只有当它上了电瓶车,我的丈夫抓住狗的前脚,狗坐在它的后脚。回家后,狗项圈上没有原来主人的信息。”

金华偷盗警犬案 涉事所长被停职

据英女士回忆,7月2日,她和丈夫又创了一张唱片。同一天早上,夫妻二人向派出所交纳了5000元保释金以待审判。“我们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看到警犬把垃圾堆旁的垃圾翻了个底朝天,没人管。”

进步

警察局长停职警犬经理解散

在取保候审期间,英女士说她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她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因为她是嫌疑人。在四次前往警察局配合调查后,英女士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在微博上,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许多网民认为,应把警犬带回家的行为不能被视为“盗窃”,也有网民质疑派出所是否单独对警犬进行了管理。

10月27日,靳东区分局官方微博宣布,6月29日晚,靳东公安局多湖派出所民警发现,一只警犬在派出所门口附近被盗。7月3日,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对涉嫌盗窃罪的1990年出生、1989年出生的应·无名氏朱某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据初步调查,警犬不是警犬基地的特种犬,而是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和巡逻的警犬,并带有项圈。嫌疑犯朱和英知道那只狗是德国牧羊犬。鉴于此案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科已展开调查,并作出适当处理。

金华偷盗警犬案 涉事所长被停职

鉴于许多网民对警犬留在派出所门口是否合理的担忧,昨日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金华市公安局获悉,由于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未能履行对分散警犬的管理职责,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靳东市公安局决定停止所长执行职务,并解聘警犬管理员。金华市公安局表示,此案将结合朱、英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核对,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金华偷盗警犬案 涉事所长被停职

跟踪

这对夫妇很富有,经常帮助动物

在回应金华市公安局的处理决定时,应女士表示,事件正在积极调查中,不便发表意见。

应女士称,她和丈夫从事玉雕行业。他们有一家开了十多年的珠宝店,家里有两辆名车。他们的家庭很富裕。捡狗的时候骑电瓶车很方便。“我们已经向警察局和律师提供了这些材料。提交这些材料只是为了表明我们不必为了发财而偷狗,而不是为了卖狗或吃狗。”

而营救流浪动物是英和她丈夫多年来的习惯。“不仅是狗,还有猫,包括路上的动物尸体,我们都要把它们妥善埋葬。”

得知英女士的遭遇后,许多邻居表示了他们的团结。《北京日报》的记者在一个邻居的朋友圈子里看到,英女士四年前收养了她的狗,并且一直照顾得很好。"小莹经常为在路边被汽车撞死的猫和狗准备一些木箱。"

《北京日报》记者在英女士的朋友圈里看到,几年前,各种各样的流浪动物经常向她求助。10月26日,在朋友圈里,应女士写道:“我从没想过我会打官司,但既然我被激怒了,我会积极面对。”如果我没有偷它,我就没有偷它。多少份成绩单上有相同的陈述。”李涛实习生李卓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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