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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陈雨涵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债券融资服务,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优质企业支持范围将根据市场发展适时调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公司债券,实行“一次性审批限额、分阶段自主发行”的发行管理模式。在债券申报阶段,发行人可以统一申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每个债券品种配额,批准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经批准后,发行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要,自主灵活地设定每种债券的具体发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每种债券的规模、期限、期权和还款方式。发行人在报告阶段只能成立一个主承销团,并在每次发行债券时明确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国家发改委支持  优质企业债券实行“即报即审”

上述通知指出,优质企业申请公司债券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优质公司债券实行“即时申报、即时审核”,安排专人对接和专项审核。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快和简化债券审查”的程序,审计政策要求应适当调整,包括在完善债务偿还担保措施的基础上,允许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公开发行债券的规模经批准后,按照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口径计算。在高质量公司债券的申报阶段,对债券资金的使用实行正负列表管理。申请材料应明确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领域,并形成“肯定列表”。“肯定名单”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以企业主营业务为重点。支持优质企业在“肯定名单”范围内依法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债券基金的效率和灵活性。申请材料应明确债券募集资金禁止投资的领域,并形成“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将募集资金借给他人用于房地产投资和产能过剩投资,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股票交易、期货交易等风险投资,以及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国家发改委支持  优质企业债券实行“即报即审”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的专家表示,由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投入大,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压力大,所需资金远远大于资金供给。因此,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这对于保持企业创新活力具有积极意义。

标题:国家发改委支持 优质企业债券实行“即报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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