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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0日电(记者李茏怡)最近,中央军委退伍军人事务部和政治工作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的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于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2018年秋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

《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适用范围、评分项目和标准、档案资料登记管理、考核档案分级、责任追究等内容,更加注重退役士兵安置待遇与服役表现的匹配,更加注重士兵备战、立功。

《办法》指出,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得分之和应作为政府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量化评分是指根据退役士兵的战斗表现、训练和准备水平、服役年限、服役地区的艰苦程度和相关身份,按照统一标准给退役士兵打分。对服役期间获得八一奖章和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安置政府将优先安排其工作,以体现对其突出贡献的表扬和优待。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印发

《办法》明确量化分数包括服务年限、奖励和表彰、残疾等级等条件的分数,以及处罚和伪造档案材料的分数。根据军事表彰附加待遇的一致性原则,将原士官优秀人才奖的分值调整为全部军事表彰的分值,分为中央军委实施的个人表彰和中央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军事表彰两类。按照从严治党、全面治军的要求,补充违反党纪政纪提取的扣分材料内容,调整档案材料造假扣分标准。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印发

《办法》要求军队和地方都要严格管理档案,公开、公正地对档案进行审查和分级。档案材料中如有影响评分的遗漏或错误,有关军事和地方部门应共同核实,及时补充和纠正。在移民安置地相关部门组织宣传前,各种影响评分的补充材料如需移交核实,应加入评分。

《措施》强调应加强问责制。伪造退役士兵成绩和相应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省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和军队相应的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人事管理部门总结情况后,应当作出通报,并按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2018年12月21日04版)

标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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