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93字,读完约5分钟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后的财产继承,这种继承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后,自1985年以来实施的继承法将被取代。从妥善管理遗产到减少遗产纠纷,《民法典》相继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

录像、印刷和其他遗嘱得到承认

[案例]张的父母有三个孩子。2013年,他的父亲去世,但没有立遗嘱。2015年母亲去世前,他通过录像立下遗嘱,证明张患病期间一直照顾自己,并决定将房子留给张,12万元押金留给张的两个姐姐。

张的两个姐妹认为录像遗嘱不是有效的遗嘱,父母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立遗嘱人和证人应在录音和录像中记录他们的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和日。

现行继承法没有以录像和印刷的形式规定立遗嘱的形式和要求,实践中争议较多。《民法典》以录像和印刷的形式规定了立遗嘱的形式和要求,并阐明了其法律效力。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表示,现行继承法实施较早,录像、印刷等技术手段在当时并不流行。这一修改和补充充分反映了民法典对时代发展的回应。

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

李叔叔膝下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人。这对老夫妇公证了一份遗嘱,财产在四个孩子之间平均分配。然而,这对老夫妇在他们生命的最后几年住在他们最小的儿子的房子里,小儿子很好地照顾他的父母,并履行了他的义务来抚养他们。所以这对老夫妇在死前立了一份自己写的遗嘱,把他们一半的财产给了他们最小的儿子。这份遗嘱有效吗?

至于继承,你需要知道民法的这些新规定!

[说]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个人有多重意志的情况。虽然现行继承法规定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但如果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民法典》对此进行了修正,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或改变其遗嘱。立遗嘱后,如果立遗嘱人作出违背遗嘱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视为撤回遗嘱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几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权反映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琦(音译)表示,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情况下,遗嘱人需要更改公证遗嘱的内容,但客观条件可能会阻止遗嘱人在公证处订立新的公证遗嘱,导致他们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更改遗嘱。

引入物业管理人制度

[案例]从事海鲜生意的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突然身亡,他留下的遗产包括仓库里存放的数吨高档海鲜。在处理王先生的丧事时,他的父母和妻子对遗产的划分意见不一,仓库里的海鲜无人看管,大多腐烂变质,造成重大损失。

《民法典》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种情况下遗产管理人的选择,同时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者之间的协调可以有效减少各方之间的纠纷,满足多元化遗产分配的需要,有利于社会稳定。

"随着人们越来越富有,他们死后留下的遗产种类和数量也显著增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毅表示,可以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使遗产继承更加顺畅,有效解决过去遗产继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纠纷。

增加“宽恕制度”的传承

[案例]小张对父母不孝顺,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他的父母在立遗嘱时没有把小张列为继承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张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了,并照顾好了自己的父母,父母决定原谅小张。小张能再次被列为继承人吗?

[说]民法典继承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为继承人建立了“宽恕制度”。在列举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五种行为时,《民法典》规定:“如果继承人有前款第三至第五种行为并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将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继承人将不会丧失继承权。”

“宽恕制度的目的是维持和谐的家庭关系。”王毅认为,“宽恕制度”在以往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得到认可,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事实上,这一制度给了继承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它体现了尊重死者意愿的规则设计。

为“老年”提供更多选择

[案例]老张是一个孤独的老人,他膝下没有孩子,也没有亲戚朋友可以托付给他。在这种情况下,老张决定与一家养老院签订协议,这家养老院将照顾他的晚年,并在他死后将他所有的财产留给养老院。这可行吗?

【论据】民法典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扩大了受扶养人的范围,明确了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组织或个人承担扶养自然人的义务并享有遗赠权。

王毅介绍说,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是现行继承法承认的一项法律制度。《民法典》中受扶养人范围的扩大不仅反映了中国社会组织建设的巨大进步,也反映了对老年人意愿的尊重和法律对实现“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感”目标的积极帮助。(新华社记者白)

标题:至于继承,你需要知道民法的这些新规定!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2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