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47字,读完约2分钟

中新网5月19日电据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舒兰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防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如果违反防疫和控制条例不主动报告,虚假登记,不住在隔离或违反条例“关闭城市”,“关闭社区”和“家庭隔离”,公安机关将拒绝执行政府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舒兰市:违反“封市”等规定者将受到更重的行政处罚

根据通知,目前,舒兰市“外防进口、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全体公民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命令,积极配合代码扫描、体温测量、登记和防疫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此外,所有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家庭隔离的规定,以便"远离家,参观房子,上街和聚集"。原则上,在一个普通的封闭社区内,每两天只允许一名家庭成员外出一次购买生活用品,除了防疫工作、疾病医疗和急救外,其他人不得外出。对于不主动报告、不如实登记、不隔离居住或违反“封闭城市”、“封闭社区”和“居家隔离”规定的违反防疫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拒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政府应急。对国家下达的决定和命令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舒兰市:违反“封市”等规定者将受到更重的行政处罚

用于急性呼吸道症状,如发烧、疲劳、干咳等。不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或者故意隐瞒疫情,拒绝接受检测、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将追究有关人员妨碍、阻碍防疫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扰乱防疫工作秩序,伤害防疫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标题:吉林省舒兰市:违反“封市”等规定者将受到更重的行政处罚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2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