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98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郭玉京)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旧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年版)》近日正式发布,将于今年5月7日起实施。北京老城区,即二环路以内(包括护城河及其遗址)的胡同、院落和房屋的修缮有明确的技术规范和评估标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律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和北京市西城区政府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是实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本指引适用于北京老城区的胡同、院落和房屋,但文物保护单位、普查登记的文物和历史建筑(含上市院落)除外,用于修缮保护、功能改造、市政设施改造、景观和环境改善升级工程。

北京发布了旧城保护和修复标准

指南从两个维度细分了维修等级:庭院和房屋,包括三种庭院和五种建筑。二类和三类建筑的修缮,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保护历史现状,按照原有形式、结构和传统监管做法进行修缮,更新内部设施。

具体来说,改造将保留原有的文化元素,创造老北京的文化特色。例如,建筑的原石作品应该尽可能地保留,不要去看新事物;石雕等装饰构件应按照原型系统进行保留、修复和修理;房屋屋顶应恢复传统形式,如复合瓦、管状瓦和灰色平台;各种新增加部件的表面应按传统工艺处理,不得有现代工具加工的痕迹。

导则要求胡同街区的环境整治应准确把握文化特征,满足改造后的地域文化要求,避免千篇一律,避免外来文化元素的移植。例如,应该避免将江苏、浙江和安徽的建筑形式、色彩和窗格应用于北京老城。

此外,导则还提出了在修复过程中科学选择建筑材料时要充分考虑景观保护、使用功能、绿色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下一步,北京将成立旧城保护与修缮专家委员会,并对旧城改造与保护实施方案实施专家评审制度。东城区和西城区按照导则审查改造实施方案,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形成街道责任规划师、专家支持、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联合治理决策机制。

标题:北京发布了旧城保护和修复标准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2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