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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网7月2日电(协调人:陈勇敢记者/侯)7月1日晚,绿电(601330)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电)宣布其全资子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近日,绿色电力全资子公司台州绿色电力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公司)接到台州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书面决定,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对泰州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泰州公司废气超标。

台州市环保局认为,台州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台州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袁;责令立即停止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此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标题:绿色动力全资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 被环保部门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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