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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多名大学生借“校园贷款”购买高端手机,但声称“校园贷款”是非法的,并拒绝还钱。日前,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院受理了多起“校园贷款”合同纠纷,400多名大学生因借款成为被告。《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一系列“校园贷款”案件接连发生,但从未有学生主动应诉。

400多名大学生借“校园贷款”

自2017年底以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院先后受理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与大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为被告。

主持此案的法官黄志阁告诉《北青报》记者,每个案件的贷款金额都超过了7000元。从双方的贷款合同来看,这些大学生贷款的目的是购买高端手机。然而,拿到手机后,这些大学生没有还钱。因此,被起诉到法院成为被告。

从目前受理的起诉来看,这些被借用的大学生来自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四川、河南等省市的不同高校。

一系列案件立案后,法院将应诉材料快递到借款合同中大学生留下的地址,但发现很多应诉材料被驳回。法院还致信江西前三名大学生所在的学校,希望学校能敦促被告对诉讼做出回应。然而,在庭审中,三名大学生都没有回应。到目前为止,在这一系列案件中,还没有大学生主动应诉。

跨省调解只有3名大学生偿还

为了维护学生的利益,法院与原告多次协商。经协商,原告同意,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他将放弃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手续费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今年6月初,主诉法官和原告前往贵州省贵阳市两所高校,找到20名被告大学生,希望双方协商还款,但无人参加。

黄法官表示,由于无人旁听,他只能与学校老师沟通,并通过老师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调解方案交给被告大学生,希望愿意和解的学生能够与他们联系。

最后,三名被告学生发现法官和原告选择和解,并一次付清贷款。这三个学生说,他们选择定居并偿还,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工作,他们担心如果他们不还钱,他们会失去工作。

目前,除了这三名大学生,他们都没有主动联系法官。

学生以“非法校园贷款”为由违约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很多学生在接到法院传票后都在网上发帖质疑传票的真实性。此外,一些学生还专门成立了qq群来讨论“对策”。黄法官表示,很多欠钱的学生仍然故意不还钱,认为国家在打击高利贷和非法放贷,这种“校园贷款”是非法放贷,所以他们根本不用还钱。

黄法官告诉《北京日报》,这些学生法律意识薄弱,国家正在打击高利贷。但是,如果年利率在24%的合法范围内,借贷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不计利息,无论哪种贷款,本金都必须偿还。从现阶段来看,原告同意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原告放弃了合同约定的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诉讼请求,同意结案,这对学生已经是最有利的了。

400余名大学生借“校园贷”不还成被告

黄法官说,如果这些大学生还不还债,消极应对,缺席审判,对他们是非常不利的。一旦这些大学生最终被击败,如果他们仍然不还钱,企业可以要求强制执行。那时,他们可能成为老赖的“黑名单”。“如果真的被记录在‘黑名单’里,不仅会还钱,还会在个人信用上留下污点,甚至坐飞机、搭高铁、参加公务员考试、注册公司。这些将受到限制。”

标题:400余名大学生借“校园贷”不还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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