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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将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行为、相关虚假宣传和包括“名牌”在内的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督促网上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对于未履行法律义务的网上交易平台,要依法从重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加

关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通知

市监察局[2018]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近,公众舆论对在购物平台上销售侵权和假冒商品的指控进行了激烈辩论。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现就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实施全链罢工。在总局2018年部署的相关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将被列为重点目标。发现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程查处。地方监管部门可以对网上交易平台(网站)进行调查,进一步发现上下游涉嫌非法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并及时向相关属地监管部门传递非法线索。属地监管部门要逐案查处,依法严格查处真实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

第二,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各地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管作用,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加强对相关违法广告的监管,通过多种渠道拓展相关违法线索来源。

三、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网上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对于未履行法律义务的网上交易平台(网站),应依法从重处罚。

第四,加强监管和部门间的合作。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合作。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上述工作是总局部署的2018年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的重点内容。如有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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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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