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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重点的通知》。从建立和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市场化合法债转股、加快“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进并购等降低杠杆措施、完善降低杠杆的配套政策、做好组织协调降低杠杆工作和监管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个工作要点。 从而部署和加快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工作,做好重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

《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布——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陈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表示,高宏观杠杆率是现阶段中国经济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目前,中国的杠杆率在主要经济体中处于中上水平,明显高于新兴经济体。更重要的是,杠杆率在不同部门之间和内部表现出明显的结构特征。杠杆率最高的部门是企业部门,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债务集中在国有企业。因此,结构性去杠杆化主要是企业部门的去杠杆化;在企业部门,主要是实现国有企业的去杠杆化。

《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布——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推进并购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陈表示,有必要结合不同的指标来判断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在过去两年中是提高了还是恶化了。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根据国有企业债务/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确实有所改善。然而,根据国有企业债务/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有企业债务/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情况越来越糟。造成这种偏差的原因是资产价格上涨和国有企业“清股实债”问题严重,国有企业的债务压力仍在上升。因此,仅仅因为以债务/资产衡量的国有企业杠杆率下降,不能认为国有企业高杠杆率的问题已经明显缓解,当前国有企业的债务风险仍然比较严重。

《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布——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去杠杆化有几种方法。一是加快清理僵尸企业,加大并购力度;二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债转股;三是加强对国有企业借贷行为的控制和约束。”陈表示,在过去,由于国有企业面临软预算约束和刚性赎回,他们在借款时通常不会过多考虑杠杆率或资产负债率。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的控制和约束,不仅可以限制增量债务的产生,还可以促使国有企业加快现有债务的化解,从而加快国有企业去杠杆化的进程。

《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布——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对此,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在建立和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时,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的作用。区分不同行业和企业类型,设立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科学评估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以外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根据风险程度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明确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同时,要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完善国有企业资本管理机制,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完善大企业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

《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布——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工作要点还提出引导社会基金投资于降低杠杆领域。利用定向RRR减债等货币政策工具,我们将积极支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以获得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对此,陈认为,由于中国的高杠杆率是结构性的,这意味着我们应该谨慎地运用传统的货币政策和其他宏观政策来进行杠杆化。在“强监管”的同时,采取有针对性的RRR减债等政策工具,将有助于为去杠杆化提供一个更加稳定和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并将对中长期去杠杆化产生更好的效果。

《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布——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去杠杆化工作,把握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的时机。

“不管经济承受能力如何,去杠杆化是错误的;不考虑长期的高质量发展,就不可能采取实质性的去杠杆化改革措施。”陈认为,高杠杆率是目前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隐患。如果杠杆率持续上升,高质量发展和长期经济发展目标将难以实现,必须坚持去杠杆化的大方向。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充分考虑实体经济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在去杠杆化和稳定增长之间取得政策平衡,兼顾短期经济稳定和长期高质量发展。因此,宏观调控必须做好相机调控,加强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记者李雄)

《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布——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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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布——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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