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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马玲

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已成为金融业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全球金融技术蓬勃发展,技术和模式的创新给金融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9月2日举行的第三届全球金融技术峰会(北京)上,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讨论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以及如何利用金融技术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风险防控能力和监管有效性。

金融科技专家学者热议: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需找准平衡点

金融技术促进了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

金融技术的本质是什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法律部副主任、金融技术工作组(fintech Working Group)联席组长罗斯莱克(Ross Lake)表示,从imf的角度来看,金融技术的含义非常广泛,不仅限于各种技术,还涵盖了互联网、云计算、分布式账簿规划、区块链和密码货币等系统,还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特征数据、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和移动通信技术。“这些技术在中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中国可以更好地结合上述技术,推出激动人心的新产品和服务。”

金融科技专家学者热议: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需找准平衡点

日本财务部门的国际审议官员冰剑诺拉·桑(Bing Jian Nora San)表示,金融技术更方便、更便宜,可以更有效地执行交易。它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创新产品,并通过集中的数据分析提供定制和用户友好的服务。

“我们关注金融技术,因为它可能改变经济体系或‘游戏规则’,并改变经济主体之间的信任程度和交易方式。现在,金融技术将削弱金融机构的作用,企业和个人对“游戏”的参与也将发生变化。”见诺拉三人说冰。

金融创新一直在发生。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表示,数字金融创新的成功在于它能否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能否做好风险控制,确保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

在谈到对金融科技公司的看法时,南京银行副行长周表示,起初,金融科技公司往往从技术转向金融,把技术当作工具。然而,近年来,中小金融机构和金融技术公司的合作和整合不断深化。合作主要体现在业务发展促进和技术创新上;融合主要体现为双方通过合作实现深度跨境融合,形成双赢,共同进步。

目前,海外金融技术的发展正在加速。中国的数字金融能否继续引领世界?对此,黄表示,中国的数字金融应该迎来2.0时代,即它擅长做技术和做金融,而不应该轻易混在一起。

黄进一步强调,未来中国的数字金融业很可能由三种类型的机构组成。第一类是大型平台,如互联网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大型金融机构;第二类是帮助金融机构解决技术问题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的第三方金融技术公司;第三类是利用金融数字技术解决金融问题的金融机构。

从全球角度来看,金融技术可以推动跨境金融服务的发展,促进金融市场的开放,但也会鼓励跨境金融非法活动,导致跨境风险传染。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棋强调,推进金融市场开放,要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开放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积极融入全球市场。

加强金融技术监管的国际合作

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多数海外国家的金融科技企业规模不大,但每一步都做得很好。为什么?lufax联合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计葵生表示,许多海外国家对金融科技公司设定了很高的门槛,它们必须拥有真正的技术和能力,并创造真正的价值,才能进入。

计葵生说,与中国目前的情况相比,金融技术在中国更好地发展有三个关键点。一是尽快建立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整体监管框架;二是完善业务框架,降低监管成本;第三,金融相关行业必须获得经营许可,以提高进入门槛。

随着科技公司的兴起,科技公司转变为金融服务公司,可以获得大量的客户数据,包括他们的财务状况、数据和行为。这些给科技公司带来了巨大的优势,但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风险。

罗斯莱克表示,目前,全球金融监管技术仍处于发展初期。我们必须应对这些技术及其商业应用。监管者应该找到一个良好的平衡。一方面,他们应该很好地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他们不能扼杀社会和金融体系中急需的创新。

目前,各国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来监督和处理技术变革。罗斯·莱克(Ross Lake)建议,不同的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还是金融技术公司,只要它们的活动是同类的,原则上应该遵守相同的监管规则,监管者应该平等对待它们。

同时,监管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应采取密切合作的方式,营造共同的学习氛围。“我们不仅应该学习,监管机构也应该为市场组织创新留出足够的空空间,以便推出新产品和服务。”罗斯·莱克说。

此外,需要明确的是,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必须基于控制风险的态度,而不应过度监管和超越控制风险的框架来扼杀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许多专家认为,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不同国家不同法律制度下的监管机构应密切协调,交流经验,并就如何设计监管框架加强沟通。

在谈到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国际合作的基本思路时,世界经济合作组织(World Economic Cooperation)金融与企业事务局副局长玛蒂尔德·梅纳德(Mathilde Maynard)提出了三项急需落实的任务:第一,各国政府要互通有无。许多监管规则是在不同的国家、政府机构或全球基础设施中制定的,这些规则必须统一和协调,以确保政策制定者和行业内的人们能够相互交流。第二,国际标准应该发挥作用,技术标准的引入可以增强各国监管政策的可操作性。第三,监管者和政策制定者应该与时俱进,了解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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