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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浙江城市商业银行召开全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会和现场推介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指出,城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有效的风险防控能力,实现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潘提出了城市商业银行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三个要求:一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第二,要从信贷资源配置、信贷审批权限设置和绩效考核政策等方面完善为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的制度安排;第三,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技术,满足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大抵押担保和期限设置的创新力度。

潘功胜: 城商行应提升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能力

潘指出,商业银行是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的主体,城市商业银行是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主力军。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自成立以来,主要服务于民营和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先发优势。城市商业银行应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需要,推进我国金融服务业的供给侧结构改革,服务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潘功胜: 城商行应提升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能力

会议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还与浙江各商业银行的部分县级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座谈,就基层商业银行传导的障碍进行了深入研究和交流,研究了如何改善商业银行内部传导,改善政策执行方式,提高政策执行效果。它还回应了基层银行反映的困难和建议,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政策担保机构的作用、金融机构的错位竞争等。30家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和同业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潘功胜: 城商行应提升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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