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40字,读完约3分钟

监督关系不是对立的关系。派驻机构既要履行监督职责,又要推动驻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地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改革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地机构的领导体制、职权、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制,促进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和广度发展。可以预见,居民监督将会取得巨大的进步。

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

驻地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党组织的监督机制。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一部署加强派驻机构建设,进行了重大改革。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面覆盖。派驻机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主要业务,监督纪律,落实责任,在从严治党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国家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派驻纪检监察队伍的职能优化、权责协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

一方面,我们应该体现“派系”的权威。认证机构改革特别强调全面加强认证机构的领导。《意见》指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其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统一领导、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统一管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调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通过定期主持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采访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将大大加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不断完善认可机构报告制度和认可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获得认证的机构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向委员会领导汇报工作,并更直接地获得工作指导。因此,“派系”的权威大大增强,派驻机构的同志作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的身份也增强了。

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

另一方面,“居民”的优势也不容忽视。《意见》明确提出,要督促驻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立定期协商、重要信息通报、联合调查线索、联合监督、联合纪律等机制,为党组(党委)发挥主体作用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合力、合作互动的工作格局。众所周知,内部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驻地部门不积极行动,效果将大大降低。授权机构应该认识到监督关系不是一种对立的关系。派驻机构不仅要履行监督职责,还要推动派驻部门的党组(党委)履行主要职责,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派系”的权威和“驻地”的优势,驻地机构改革中的制度建设、服务保障和干部队伍建设也必须跟上。《意见》指出,要加强干部交流,建立和完善评估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服务保障。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得到了相应的充实。但是,与纪委监察干部队伍相比,人员老化、水平参差不齐、处理力度不够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随着监察对象的多元化,派驻机构的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我们期待这一改革将给认证机构带来可喜的变化。(江杰)

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6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