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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平台的影响力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等诸多领域,对产业生态和消费者利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我们看到平台企业已经成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平台经济和平台化发展带来的变化。

目前,实体经济正在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高质量发展。互联网正在从支持虚拟经济和消费扩展到支持实体经济和生产,形成了一个历史交叉点。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的机遇,充分发挥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引领作用,为各行业和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奠定重要基石,为实体经济注入新元素和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互联网平台是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引领创新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如今,平台的影响力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等诸多领域,对产业生态和消费者利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我们看到平台企业已经成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平台经济的发展和平台化带来的变化,尤其是一批超级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崛起,对政府的经济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有必要探索互联网平台的定位和经济社会作用,探索如何完善互联网平台的治理体系,构建良好的平台监管模式,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持和保障。 2018年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与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ecice)与中国交通学院(cic)在北京首次联合举办了 2018夏季学术沙龙研讨会。以“完善平台治理,重塑监管模式”为主题,深入探讨平台经济的发展与治理,重点关注如何把握平台化变革趋势,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鼓励实体企业加快平台转型,如何构建多元治理机制,如何发挥平台的积极治理作用,如何构建政府的元治理能力,如何实施底线监管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技术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教授应邀出席研讨会,并发表了题为《监管技术: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的主旨演讲,强调了科技在政府监管和互联网及金融平台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重点阐述了技术驱动监管的实现路径。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原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与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中国信息与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中国通信研究院副院长张延川等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代表出席了研讨会。此外,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移动设计院和中国联通(600050,研究院、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研究机构和大学、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塔等通信领域运营服务提供商、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滴滴出行、移动通信等互联网公司,以及新华网(603888,诊断单元)、人民邮电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说吧

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发展迅猛。推动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工业经济革命的到来。无论是实体产业还是互联网产业,平台经济模式已经成为各行业和领域转型发展的主流模式和关键要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平台经济的核心在于共享与合作。在治理方面,要依靠互联网平台的技术和海量数据(603138),推进平台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数字化和专业化。这是平台治理未来的发展方向。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科技监管作为一个新的维度,不同于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方法,符合未来监管的趋势,也适用于互联网平台的监管。

在参与起草《NPC财政经济委员会电子商务法》草案的过程中,采用“二分法”划分电子商务的业务实体,并提出将第三方平台作为一个独立的新的法律实体,凸显了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作为一种新型商业组织的主体特殊性。可以说,平台是电子商务学科最特殊的方面。目前,该部的草案仍在审查中,预计将在今年内正式发布。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及时出台平台治理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对社会需求的积极回应,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平台自身和整个行业的发展。有约束和框架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平台治理是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了解世界经济的角度来看,我们已经正式进入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轨道。以abcd新兴技术为主导的经济改革和发展趋势已经形成。人工智能、区块链·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关键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突破,人类社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目前,我们正在经历巨大的变化。从理论上讲,工业4.0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人类社会的伟大变革不是工业4.0的延续,而是从工业文明向文明的新时代,即数字文明的转变。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动能。各种新兴技术的应用场景无疑是革命性的,但它们的相互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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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组成部分。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是交易平台的代表,腾讯旗下的微信是内容平台的代表。平台带来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和产业组织的变革。如今,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企业已经将平台思维渗透到产品的业务逻辑和企业的组织逻辑中。在去年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撰写数字经济报告《乌镇展望》的过程中,通过对欧盟和其他国家数字经济的比较研究,我们发现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生态系统中占据着前所未有的优势。根据ICT发布的报告,2017年,中国的数字经济达到27.2万亿元,占gdp的32.9%。此外,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就业人数达到1.71亿,占当年就业总人数的22.1%,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这些数据表明,基于互联网的智能中国正在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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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突破应该是平台的治理和监管。单靠法律法规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需要在法律上建立一个新的维度,并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区块链领域,经常被提及的“法典即法律”,是通过区块链的智能契约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或治理问题,这将对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的重构产生影响。今天,随着科技的发展,它已经达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阶段,人类文明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的文明和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治理模式和与之相匹配的法律进步。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通州是第二个北京,雄安是第二个首都。这两个城市(地区)正在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建设新的城市基础设施。4月,熊安新区发布规划纲要,指出要明确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区块链、太赫兹、认知计算等技术的研发和测试;围绕数字城市建设,重点发展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等信息技术产业。今年5月,北京召开了首届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会议。市委书记蔡琦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要深入实施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要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和应用,要建设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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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治理本身需要构建一个更高的维度。数学中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几何悖论——“彭罗斯楼梯”(编者按:或译为“彭罗斯楼梯”),它出现在电影《空房间的海盗》中。它有四个梯子,四个角连接在一起,但每个楼梯都是向上的,可以无限延伸。这种神奇的现象在三维空中是不存在的,但只要把它放入高阶空,潘洛斯梯子就可以很容易地实现。借鉴这一思路,在监管互联网平台和金融平台时,有必要跳出现有的维度,进入更高的维度来考虑治理和结构问题。美国金融危机也是如此,它没有跳出“放松管制——过度创新——金融危机——严格监管——抑制创新——放松管制”的恶性循环。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因此,金融监管有必要在传统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基础上,构建新的技术监管维度、思路和模式。因为在面对新的平台模式和金融模式时,政府监管者往往会因为监管和法律的滞后而陷入两个极端:要么不监管,任其疯狂发展,要么“一刀切”,导致行业内“一个放,一个死”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尤其是对阿里巴巴、腾讯和蚂蚁金服等超级平台而言。目前,蚂蚁金服的市值已经超过百度,英美烟草已经成为自动取款机。京东金融定位于科技公司,但事实上,这些平台不仅是互联网平台,也是金融平台。当互联网本身的风险和金融风险交织在一起时,它所带来的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将比过去更大,从而给国家监管治理增加了更加复杂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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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目前平台治理的最大问题是监管手段和监管理论的落后。传统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法跟不上平台的无尽模式和创新。传统的监管框架不能也不能预测创新带来的监管问题。统治者不能或根本不能确定适用于创新的监管需求或相关监管问题。统治者只能依靠稳定的和假定的最优监管规则,却忽视了将创新所导致的不断变化的规则应用到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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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的发展必然会带来金融监管的巨大变化。忽视技术手段的传统监管理论和方法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时代的发展。重构金融监管理论,创新监管方式迫在眉睫。

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政府监管和平台治理。基于区块链的监管体系将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依靠区块链技术的瑞格泰克可以构建一条嵌入的、技术辅助的有机监管路径,解决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并考虑技术本身的特性。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共享实时透明的账簿,在结果恶化之前识别并做出反应,甚至将合规机制直接嵌入区块链系统。这就是“法律链”,监管区块链(监管链)的逻辑,它实时动态地监控产品和平台的创新。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从狭义上讲,Regtech意味着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援助使其内部合规程序更加有效和高效。广义而言,这意味着监管机构利用技术创新,通过监管技术解决方案提取和分析自己数据库中的数据,自动监控企业是否合规,并采用“智能合同”向监管机构发出实时警报。这是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监管技术的一种方式,“智能合同”可以自动报告合规性。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目前,一些公司试图探索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同的应用。例如,一些不好的评论、信息、视频等。在互联网上不能删除区块链,但可以有效地屏蔽用户,这也是基于区块链智能合同技术本身的一种新的治理方法。

在平台治理的原则上,首先是依法治理。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法可依,二是有法可循。

二是善治。包括平台类型的分类,从技术、信息聚合、开放性和非开放性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区分。

第三是合作治理。回应总书记提出的共享、共建、治理的核心理念。

最后,技术治理。这是最关键的一点,有必要将科技治理提升到传统治理之外的更高层面。这不仅仅是一种手段或工具,而是一种治理理念和理论思维,构建了一种科技驱动的监管治理理念。

科技监督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采用regtech降低监管成本,实现有效治理;另一方面,企业、机构和组织也可以通过regtech降低合规成本并提高效率。技术驱动监管是政府监管、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1.从审慎监管、高压监管到行为监管,再到科技监管;

2.从规则管制到原则管制再到科技管制。

这是初步总结的逻辑和思路,可以避免规则监管和原则监管的缺陷所造成的障碍,因为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产业没有时间总结规则和提炼原则,所以无法进行监管。但是,在通过科技理念和科技治理制定法律法规之前,可以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

因此,有必要在传统监管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新的维度,并降低平台治理的维度,以确保技术手段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其中,最典型的治理思想之一是“代码就是法律”,它可以通过代码和智能合同自动执行来解决一些监管问题。

科技监管的核心是数据驱动。数据触及一切,从数据收集、数据采集、数据真实性识别、数据分析到数据共享、数据决策、监督和实施等。,所有这些都以数据的形式呈现给构建科技驱动型监管的各种解决方案。

当然,监管技术不仅应用于数据采集和分析,还包括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监管,使互联网平台和金融平台能够实时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如有必要,平台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可以临时终止平台的某项行为或让其及时退出市场。为了取得前瞻性的结果,监管者必须采取积极的手段获取数据,并通过数据进行监管。

1.分布式平等监督机制;

2.智能动态监管机制;

3.试点监管沙箱机制。

平等监督。即改变监督的观念和方式。政府和平台不再是自上而下,或垂直和垂直的管理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链条关系。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实时掌握企业创新的数据。

动态监督。实时访问动态数据。

监控沙箱。包括英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也在探索,中国可以向他们学习。

综上所述,实施regtech的思路和方法的核心是构建“regchain”,这在新书《区块链+监管= regchain》中有所强调。中国人民大学也是中国最早建立区块链监管技术实验室的大学。“法律链”的核心思想是通过科技手段改变传统的监管理念和思路,使技术、监管和法律更加一体化,逐步构建包括国家监管链在内的一整套基础设施,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大数据分析和预警机制。

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科技管理和连锁管理是未来平台治理的发展方向。

标题:监管科技:平台治理的路径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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