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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9日电(记者何勇)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北京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15个月来,仅调整医疗服务费用报销政策就使个人负担减少了6.76亿元,进一步推动了医疗改革的实施,减轻了群众负担。

2017年4月,北京医药全面改革全面实施。改革的核心是彻底打破“以药补医”的机制,将公立医院从以销售药品、使用耗材、进行大检查为主的创收和保障经营转变为以提供优质诊疗服务维持经营。改革取消了挂号费、医疗费和药费,并专门设立了医疗服务费,旨在补偿医疗机构的部分运营成本,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

北京医事服务费报销为患者减负6.76亿元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后,北京市医疗保险部门同时调整和完善了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将医疗服务费用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门诊医疗服务费用按固定费率报销,并且不受医疗保险报销的免赔额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后,个人负担分别为10元、2元和1元,社区医院明显低于大型医院。此外,北京将435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阳光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购买的所有药品均按规定报销,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

北京医事服务费报销为患者减负6.76亿元

为了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北京出台政策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增加对特困群体的救助。目前,城镇职工门诊社区报销率为90%,住院报销率超过85%。门诊和住院报销限额分别为2万元和30万元;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门诊和住院报销限额分别提高到3000元和20万元。同时,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型医院实行差别化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城镇职工在社区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90%,比大型医院高出20个百分点;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居民的门诊病人首先在基层诊断。社区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远低于大医院,报销比例比大医院高5个百分点。

北京医事服务费报销为患者减负6.76亿元

《人民日报》(2018年8月10日,第10版)

标题:北京医事服务费报销为患者减负6.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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