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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欧阳凯每个编辑杨军

“假央企”事件曾在一定程度上使荣宇集团陷入被动。

现在,荣宇集团终于做出了“反击”。8月22日,荣宇集团宣布,CNNC虚构的国有企业身份对公司造成了极其重大的不利影响,严重影响了公司声誉,使公司面临监管和处罚的风险。该公司以CNNC·国彩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荣宇集团于8月21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荣宇集团表示,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庭审结果和判决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判断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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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荣宇集团提起的三起诉讼中,除了本案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外,没有金钱索赔。

荣宇表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今年7月11日,荣宇集团发布战略协议签约通知,表示公司拟引进CNNC国彩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方向包括未来交叉增资扩股,三年内共同打造总规模50亿至100亿元的基金投资平台,利用彼此的资质和资源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发工程项目。

在当时披露的公告中,荣宇集团强调了CNNC的“中央企业”属性,称“荣宇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CNNC合格供应商”。公告还将这种战略合作定义为“资本合作,为中央人民之间的合作创造新的平台。”

针对此事,深交所先后发出两封关注信,市场和媒体多次质疑CNNC作为“中央企业”的地位。直到最后,CNNC及其子公司深圳CNNC否认与CNNC的关系,荣宇集团宣布将终止与CNNC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荣宇集团表示,今年6月,双方就计划合作事宜进行了接触。被告(CNNC)以口头和书面形式表示,其隶属于CNNC和深圳CNNC的下属单位,并与其有关联关系。“被告虚构的国有企业身份对原告造成了极其重大的不利影响,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声誉,并使原告面临监管和处罚的风险。被告虚构了国有企业的身份,导致原告违背真实意愿签署协议,存在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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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宇已被中国证监会调查

记者注意到,荣宇集团不得不面对证监会的调查和投资者维权的诉求。

8月10日晚,荣宇集团宣布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因公告中披露的CNNC战略合作相关信息涉嫌误导性陈述,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此后,上海瀚联律师事务所的宋宜欣律师和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李健律师,为荣宇集团权益受损的投资者联合发起了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代理的预招标。

对此,一些律师告诉记者,荣宇集团现阶段正面临证监会的调查,同时对CNNC提起诉讼,这更有可能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表明,公司和管理层也是受害者。

荣荣集团向法院提出三项请求:第一,请求裁定撤销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7月11日签订的《CNNC国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荣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二是要求被告向原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第三,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记者注意到,荣宇集团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中提到,该协议只是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存在不确定性。荣宇集团在终止公告中还表示,公司与CNNC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并未实际履行,没有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也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月22日,关于诉讼等相关事宜,记者致电荣宇集团,荣宇集团相关人员表示:“所有内容都在公告中,具体进展正在等待后续公告,将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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