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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需求,改善法制、国际化、便捷化的经营环境。《意见》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理、建设与建设相结合、统筹与合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创新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和新手段的应用,加强事后监管。到2020年,全市反侵权打假工作将基本形成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维权快捷、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协调运行的反侵权打假工作体系。根据《意见》,针对侵权、假冒和违法活动的链条、组织、跨地区和跨行业趋势,有必要推进综合治理,打击整个链条。一是加强部门间执法合作。完善执法协作体系,加快执法信息跨部门共享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联合执法。第二是促进执法的区域间协调和联系。深化京津冀区域合作和与其他合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法合作,加强与电子商务发达省份的网络监管合作。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衔接工作机制,加快大数据在全市“两法融合”平台的应用。《意见》认为,针对侵权假冒的“线上线下”融合、隐性身份和手段创新等特点,有必要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一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不同部门执法平台的开放共享,推动企业建立投诉举报和违法线索举报制度。二是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明确监管责任,堵塞监管漏洞。第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流共享,完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意见》提出要建立多党治理模式。第一,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促进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治功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进生产经营企业严格的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管理,对企业履行产品质量承诺的情况进行“双随机”检查;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网络运营商资质审查,配合监管部门执法办案。第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公众举报侵权和假冒侵权投诉。《意见》还建议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鉴于跨境侵权假冒案件日益增多,我们将加强打击侵权假冒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探索与天津经贸关系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在经贸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和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提升天津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水平。第二,扩大公安、海关等领域执法办案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跨境制造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第三,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王玉江)

标题:天津部署进一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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