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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谢成

见习记者刘慧玲

近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朱签署的《关于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高管的报告函》(以下简称《报告函》)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该报告的内容主要质疑中国曼控股持有沈凯股份的合规性,以及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横向竞争。

那么,仲满控股有没有提到上述问题?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中马石油秘书长刘万清表示,增持沈凯股票是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双方的产品没有交叉相似之处,也不存在横向竞争的问题。

两家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产品

没有交叉相似性

《报告函》指出,沈凯和仲满石油的主营业务都包括石油设备制造,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有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实际上双方存在横向竞争的问题。

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一些分析师表示,横向竞争的核心点是关注本质,而不是看形势。例如,自行车和汽车都是交通工具,但它们在性质上完全不同。95号汽油和97号汽油在同一个行业构成竞争,因为它们是可以替代的。它是否构成横向竞争取决于是否存在替代性。

刘万清告诉《证券日报》,仲满石油和沈凯的股票都属于石油设备制造业,但仲满石油的主要业务是工程石油服务,辅之以设备制造,而沈凯的股票则纯粹是设备制造。中石油生产的设备主要是钻机,而沈凯公司生产的产品是钻机和钻井工程中的辅助设备,如综合录井仪、防喷器、随钻设备等。中马石油公司生产的沈凯股份没有生产,曼曼石油公司也没有生产。它们之间没有交叉相似性,也没有替代或竞争。

中曼控股举牌神开股份被股东质疑 回应称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国石油和沈凯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没有重叠。

数据显示,仲满石油主要从事钻井工程和钻井设备制造。主导产品有综合录井仪、钻井仪、无线随钻测量仪、电缆测井仪、系列石油分析仪等。2017年,公司总收入17.69亿元,其中钻井工程服务收入17.56亿元,占99.26%,其他占0.74%。

沈凯主要从事石油化工仪器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是石油设备产品,包括石油钻井和生产设备、测井设备和服务、随钻设备和服务、石油产品规格分析仪器、测井仪器等。上述产品占公司2017年收入的47.95%,包括石油钻采设备、21.77%的录井设备及服务、12.50%的石油分析仪器、12.31%的石油测井仪器和5.47%的其他产品。

中曼控股举牌神开股份被股东质疑 回应称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上海创源律师事务所的徐峰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一般来说,横向竞争的定义是控股股东或董事监事。”其他人购买股票通常不被定义为横向竞争。至于持有或安抚上下游公司的股票,即使持股比例很高,成为最大股东,也是有案例的,比较常见,没有问题。”

将增持作为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

认识沈凯证券业的地位

此外,鉴于标语牌的合规性,刘万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仲满控股增持沈凯股份及其一致行动是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行为,并未违反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此外,本公司及一致行动方均在各自账户中增持股份,并及时披露增持情况。详见沈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权益变动简表》。

仲满控股是上市公司仲满石油的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仲满石油和沈凯股份都属于石油行业,沈凯股份还承担lwd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包括高端石油装备制造业在内的“工业制造2025”国家发展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仲满石油在产业上具有协同效应。

刘万清表示,增持是基于对沈凯在证券业的竞争地位及其进口替代作用的认可和维护,也是支持其集中发展石油装备制造业的战略性产业投资。这次提名的董事也是在石油相关行业运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人。本公司增持股份并非针对争议的任何一方,而是基于维持沈凯股份稳定经营和产业发展的考虑。同时,还考虑了生态产业链的维护和保护,如中马之间的石油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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