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99字,读完约1分钟

农民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民事救助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昌平区了解到,昌平区正式推出了全市第一个商业农民补充医疗保险,剩余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90%。

据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昌平近70%的农村家庭因残疾而陷入贫困。为了增加医疗补助,减轻医疗负担,遏制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昌平区制定并出台了农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方案。

计划保障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参加昌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业户籍参保人员,另一类是经区农委审核批准并建立卡的低收入农民。农民参保人员在一个保证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和民政救助后,除自费部分外的其余医疗费用按3000元的起付标准执行,3000元以上部分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按50%至80%的比例报销和补偿。低收入人员没有免赔额,所有剩余的医疗费用将按90%补贴。

标题:昌平农民可享商业补充医保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10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