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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戴

商业票价已经变成了薄冰,新的“报刊银行一体化”政策被认为是票价变化方向的调整。

今年8月1日,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率先在全国33个地区实施车险费率上限;8月8日,其他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紧随其后。到目前为止,“报刊银行一体化”实施已经两个多月了,汽车保险市场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与上半年相比,车险的优惠力度明显减弱,退卡现象也在减少,市场逐渐恢复理性竞争。另一方面,中小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具有“竞争性”,他们陷入了对汽车保险业务未来发展模式的思考。

商车费改进入深水区 中小险企差异化发展求突破

业务发展更加困难

为遏制保险公司之间商用车费用的恶性竞争,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商用车保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即“57号文件”,要求各保险公司提交商用车保险产品费率计划,具体包括新车业务费率折扣系数的平均使用情况、手续费的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原商用车保险产品最迟可销售至9月30日。

8月份,除广西、陕西、青海外,各财产保险公司在33个地区正式实施了“报银一体化”,即保险公司向银监会提交的手续费必须与实际执行的政策一致,行业统一了手续费上限,不得以任何形式突破。

各保险公司立即响应,自律同意新车保险手续费不超过30%,旧车保险手续费为25%至28%;对于市场份额排名第10位及以后的公司,汽车保险费允许比PICC P&C保险公司、太平洋P&C保险公司和平安财产保险公司高出5个百分点(二手车的汽车保险费最高高出8个百分点)。

从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来看,汽车保险的返利明显缩水,车主缴纳的保费增加。一位保险中介告诉记者,该系统对商业汽车保险的报价约为2000元,前后相差三四百元。销售渠道的返利差异更大,一些公司几乎取消了返利。

目前,车险市场主体的生活并不轻松,低手续费增加了车险业务发展的难度。2018年上半年,汽车保险的承保利润率仅为1%,从事汽车保险的66家财产保险公司中有54家亏损。其中,PICC、平安、太平洋保险等老车险承保利润为76亿元,行业车险整体承保利润为37亿元。前8个月,88家财产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7810.3亿元,同比增长13.2%,增速比上个月下降0.3个百分点。

商车费改进入深水区 中小险企差异化发展求突破

中小型保险公司很难获得保费

今年8月,当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报告与银行一体化”承诺书时,一个声音表示,在车险条款一致的情况下,只有中小企业被允许支付比大企业高出5个百分点的费用,这对中小保险公司几乎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它们的保费和渠道根本无法与大企业相比。随着手续费上限的提高,汽车保险行业的利润可能会提高,但中小保险公司获取保费会更加困难。

商车费改进入深水区 中小险企差异化发展求突破

在“报告与银行一体化”的实施过程中,许多中小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费逐月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降幅超过10%。其中,前8个月累计汽车保险费负增长的企业有17家,包括安盛田萍、永诚、华泰等老牌企业。

然而,一家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在实施“报告与银行一体化”后,由于新车的手续费率低于25%,旧车的手续费率低于20%,综合成本率有望下降,利润率有望上升。此外,汽车保险费率的降低将减少公司的总费用支出,总应纳税所得额也将减少,从而降低公司的税负成本。总的来说,“报告与银行一体化”有助于促进行业和公司将竞争的焦点从价格和成本转移到风险筛选、定价和服务上来,从而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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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这样的新兴主体来说,要想获得自身的发展,就必须在资金、专业技术、能力和人才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监管者认为,随着商业票价改革的推进,市场规律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市场规律就是优胜劣汰。中小企业的出路在于自我调整和准确的市场定位,从而实现突破。

监督是善意的

事实上,自2001年以来,中国的汽车保险产品和价格改革已经走过了18年,但效果一直不尽如人意,这让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感到压力。

许多保险公司过于热衷于价格竞争,没有致力于提高经营效率,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建立差异化战略和创新的商业模式。在这场价格战中,不仅有大保险公司对利益格局的考虑,也有中小保险公司对生存和发展的担忧。

在商业收费改革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出台了“报刊与银行一体化”的新规定,这被认为是收费改革方向的调整。

“报告与银行一体化”充分体现了监管者的善意,他们渴望建立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激发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和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报银一体化”明确要求公司提交新车业务费率贴现因子的平均使用情况,监管部门希望了解和控制汽车经销商过高的手续费。一旦这些公司突然提交服务费的价值范围和使用规则,监管机构将进行干预,甚至阻止它们开发新业务。

商车费改进入深水区 中小险企差异化发展求突破

业内专家认为,商业车险改革的实质是依法使车险市场成为自由竞争的市场。作为汽车风险防护产品的供应商,保险公司有权对自主开发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定价,选择目标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制定和实施营销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汽车保险市场的创新和差异化发展。

监管者维护保险市场公平稳定的初衷与汽车保险市场的内生竞争逻辑和原则能否交织在一起,需要时间来证明。(张乐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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