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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暗访100家餐厅,发现近半数餐厅仍设定最低消费,包间最低消费收费从100多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形式多种多样。

食物和饮料的最低消费历史悠久。目前,最低消费不仅限于中高档餐厅,还包括西餐厅和火锅餐厅。虽然一些餐馆已经取消了最低消费,但取而代之的是包房费、茶水费、高价菜肴的指定消费、对特色菜肴消费的限制以及菜肴价格的提高。

设定最低消费,强迫消费者消费超过实际需求的食品,不仅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也违背了国家倡导的绿色消费理念。《关于严格节约和反对餐厨垃圾的意见》明确指出,餐饮业不应设定最低消费限额;《餐饮业管理办法(试行)》也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相关文件对餐饮业最低消费做出了明确的定性和制度约束,反映了消费者的殷切期望。不过,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调查显示,一些地方的饮食业并没有作出实质的改变。

让餐饮业告别“最低消费”

餐饮企业应当遵纪守法,规范定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餐厅收取包房费、高价茶座费、包装费等费用。虽然法律没有禁止,但必须公平合理定价,履行主动、全面、准确告知的义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确保消费者明确消费。否则,它们也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执法监管是规范市场的基础,相关部门应积极出招,不要让最低消费成为餐饮业的顽疾。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相关部门执法监督力度较弱,缺乏有效的执法检查,监督难以覆盖大量的各类餐饮主体,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及时查处,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执法,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形成违法警示效应,逐步规范和净化餐饮业市场。

让餐饮业告别“最低消费”

同时,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友好和谐的餐饮消费环境。行业协会要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制定规章制度,切实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消费组织和媒体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大胆揭露和监督“低消费”等乱收费行为,继续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尤其是消费者应增强权益意识,发挥“用脚投票”的作用,积极抵制最低消费,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迫使餐饮企业主动整改。只有这样,消费者的“选择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让餐饮业告别“最低消费”

(摘自10月29日的《经济日报》,原标题是“不能让最低消费成为餐饮‘痢疾’”)

人民日报(2018年10月31日05版)

标题:让餐饮业告别“最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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