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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最近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2018年版)。经过这次修订,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负面清单从2017年的95项措施减少到2018年的45项措施。

在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中,在国家负面清单开放措施的基础上,将在更多领域取消或放宽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在农业领域,小麦、玉米育种和种子生产的外国份额将从不超过49%放宽到不超过66%。在采矿领域,对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发的限制仅限于合资和合作,禁止投资冶炼和加工放射性矿物及核燃料生产的条例已经废除。在文化领域,取消了对演出机构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文化演出团体从禁止投资放宽到由中方控股。在增值电信领域,原上海自贸试验区28.8平方公里试点区的开放措施将扩大到所有自贸试验区。

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减至45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自贸区负面清单的修订,将充分发挥自贸区“试验田”的作用,继续率先开放,探索更高水平的开放,积累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促进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开放和完善。

2018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自7月30日起实施,适用于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

标题: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减至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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