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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余向明编辑林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加快用电规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加快电力投放和发展规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发电方面,加快推进燃煤发电自由化,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000591)、核电和分布式发电参与,规范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将释放所有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合格用户,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用户,积极支持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用电量大的用户进入市场。2018年,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和建筑材料用户的发电计划将全面发布。在售电方面,已完成相关手续的售电企业作为大用户参与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扩大业务范围,通过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进行竞争,支持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积极支持售电公司代表中小用户参与交易。

发改委力推 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容”

《通知》进一步提出,发电侧和用电侧的自由化步伐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明确各发电企业和用户进入市场的时间,明确自由化的比例,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跨省、跨地区的网间和网间交易,在条件允许的地区有序支持网间和网间交易,支持清洁能源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所有进入市场的发电企业、用户和售电企业都要完成登记手续,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要求市场主体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各种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同时,它明确要求相关地方部门尽量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

发改委力推 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容”

通知还建议完善中长期合同交易的电价调整机制。交易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建立各种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如固定价格、“基准电价+浮动机制”、与煤炭价格和产品价格挂钩或与其他因素调整等。

业界对电力市场改革和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努力也持积极态度。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李庆奎写道,电力市场改革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指挥棒作用,还可以通过市场竞争降低企业的能源成本,增强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以中国南方电网为例,2017年,南方五省(区)通过输配电价格改革、市场化交易和税费减免等措施,全社会电力成本降低545亿元;通过在深圳开展首次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探索和完善了“允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电价机制和配套措施,输配电价格改革“破冰”;通过建立区域和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建立了规范透明的电力交易平台。改革实践证明,大力推进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有利于优化经营环境,减轻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负担,释放实际红利,极大地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效率。

标题:发改委力推 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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