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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疫苗事件影响了公众的神经,长胜生物(002680)陷入了舆论漩涡。监管部门也在密切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启动公开谴责长寿生物和相关方的纪律处分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长春长生已被调查。 7月22日晚,长盛生物回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在2016年和2017年,公司的DTP疫苗收入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停产对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该公司认为此事不是重大披露。信息;该公司的水痘疫苗仍在销售,并已获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注册批准文件、新药证书和gmp证书,目前正在正常生产和运营。公司认为这不构成其他风险警告。

药监局将对所有疫苗企业飞行检查 律师呼吁设赔付基金

在复信中,长盛生物再次向疫苗接种者和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称其感到非常内疚和内疚,并将进行彻底的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长生已被调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今天通知长春长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非法生产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

根据报告提供的线索,7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7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物价局组成调查组对进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7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非法生产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的通知》。

人们发现,企业伪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改变工艺参数和设备。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良好生产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gmp证书,并召回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进行了调查,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药监局将对所有疫苗企业飞行检查 律师呼吁设赔付基金

根据疫苗管理的相关规定,企业上市销售的所有疫苗必须提交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院进行批量发放。在批次发放过程中,应对所有批次疫苗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并对一定比例批次疫苗的有效性进行测试。该企业销售和使用的疫苗已通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为了进一步确认市场上疫苗的有效性,已经开始对企业保留的产品样本进行实验室评估。

药监局将对所有疫苗企业飞行检查 律师呼吁设赔付基金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近年来中国狂犬病的发病率逐渐下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部署全国疫苗生产企业进行自查,确保企业按照批准的流程组织生产,严格遵守gmp生产规范。所有生产检验过程数据应真实、完整、可靠、可追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这是该企业一年内第二次被发现存在生产质量问题。去年10月,该企业生产的一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疫苗经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该产品仍在生产中。原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和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2月部署了相关的补植工作。

律师呼吁长生生物为受害者设立一个赔偿基金

7月22日,上海瀚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宜欣与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就长盛生物全资子公司狂犬病疫苗生产备案欺诈案联合出具了公开律师意见书。

宋宜欣和李健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长寿生物应当依法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两位律师呼吁长盛生物为劣质疫苗受害者设立赔偿基金,并积极赔偿或补偿劣质疫苗受害者。

鉴于江苏证监局已赶赴长春进行现场核查取证,要求公司做好持续信息披露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启动公开谴责长生生物及相关方的惩戒程序。宋宜欣和李健呼吁证券监管部门尽快立案,调查长盛生物及其关联方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今后,如果中国证监会认定长寿生物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法向长寿生物及相关责任人提出索赔。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将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宋宜欣表示,应该指出的是,如果中国证监会没有对长生生物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司法解释虚假陈述,投资者不能对证券欺诈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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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长盛生物涉嫌欺诈性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规,有可能被迫退出市场。是否退出取决于监管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李健表示:“长盛生物投资者债权预登记的暂定条件为: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16日(含当日)购买长盛生物股票。受损投资者如出售或继续持有股票,可申请预登记索赔。”

据长胜生物称,由于狂犬病疫苗可以恢复,而准确的恢复时间无法准确预测,暂停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对今年的财务状况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对长春长胜未来运营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由于狂犬病疫苗事件,预计也将对其他产品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但目前还不能准确预测。

此外,长胜生物表示,根据目前的情况,一些地区的疾病控制机构暂时停止使用该公司的其他疫苗产品。

公司上市的所有狂犬病疫苗产品均通过了自检,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公司产品需获得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院颁发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书》后方可上市。

刘:针对假疫苗事件向求婚

京东集团创始人刘22日发布文件称,这起假疫苗事件强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向公众做出解释!他将向CPPCC提出建议,动员他周围的亲友,并尽力要求在法律范围内发表声明!这次假疫苗事件比那些制造假阿迪和耐克的人还要糟糕一百倍!这些人不仅应该因为他破产而惩罚他,还应该处以重刑!

康泰生物(300601,诊断部)对“疫苗之王”的报告做出了回应:该报告是虚假的

康泰生物(300601)于7月22日晚就网络相关报道发布了澄清公告,称“疫苗之王”一文在很多地方是不真实的,公司与其他疫苗企业没有股权关系和业务往来。目前,这篇文章已被微信公众账户平台删除,但仍引起一些媒体转发和公众误解。公司与事件无关,运营有序,产品质量稳定,一切正常。

活动回顾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在对长春长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长春长生冻干狂犬病疫苗生产严重违反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的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并责令其停止生产狂犬病疫苗。

长春长生是长春生物的全资子公司。7月16日上午,长胜生物公布了相关情况,称长春长胜的gmp证书已被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胜已按要求停止生产狂犬病疫苗。7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了一封关注信,要求长盛生物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并予以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长盛生物解释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的具体产量、销售量和销售金额,该gmp证书被撤销的具体原因和事实,相关产品流入市场的风险,药品监管部门对后续公司可能实施处罚的类型和后果,并详细衡量此次事件对2018年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深交所还要求长盛生物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相关产品召回的进展情况,认真检查公司是否有未披露或延迟披露的信息。

7月20日,长盛生物对该关注函做出回应,称涉及的所有批次产品尚未发货销售,涉及约11.3万人;公司预计,狂犬病疫苗将使公司2018年收入减少7.4亿元,这也将对其他产品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长春长生已封存并召回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疫苗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明确的解释,长春长胜的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疫苗也存在问题。长胜生物于7月19日晚宣布,长春长胜已收到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长春长胜生产的“无细胞吸附DTP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不符合检测结果[效价测定]的要求,应作为劣药处理。此事已于2017年10月27日提交调查。

药监局将对所有疫苗企业飞行检查 律师呼吁设赔付基金

经查,该批药品生产总量为253,300种,其中销售给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药品252,600种,库存药品186种,违法所得858,800元,价值861,300元。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措施是没收剩余的186只股票,不处罚3只,罚款总额为344.29万元。

7月20日,深交所再次致函长胜生物,要求公司认真自查并说明:公司白白破碎生产车间生产的产品占公司收入的比例,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17年10月就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该公司的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和三联疫苗均已停产。由于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预计三个月内不会恢复正常,公司是否有其他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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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7月20日晚,深交所再次发文称,对长盛生物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后,初步发现该公司未能及时披露相关部门调查的信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已启动公开谴责该公司及关联方的惩戒程序。

自事件爆发以来,这种长寿生物已经连续下降了五次,累计下降了41%,市值蒸发了近100亿元。7月20日中午,长胜生物宣布,公司控股股东高已解除2800万股的质押。高目前持有股份1.76亿股,占总股本的18.1%。质押解除后,不存在股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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