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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1家大银行相关贷款余额已超过7000亿元,但核心资产质押渠道仍不完善-

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瓶颈亟待解决

“痛苦与快乐”——这是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的现状。

为什么“快乐”?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并服务了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如电影《狼斗士2》。

根据中国银行(601988)行业协会8月16日发布的《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8),截至2017年底,21家大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达到7260.12亿元。其中,文化创意贷款、文化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商标质押贷款、艺术质押贷款、版权质押、产业投资基金等创新模式颇为抢眼。

为什么是“痛苦”?源于文化产业的信贷融资瓶颈仍有待解决。突出的问题是文化企业核心资产质押渠道仍不完善,企业需求与银行信贷产品之间的标准化接口仍有待打开。

许多业内人士表示,解决上述瓶颈的最重要手段是推进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和处置的规范化,同时要继续完善金融、监管和产业三位一体的政策支持体系。

无形资产质押哪里难

当文化企业提交他们的核心资产——文字、音乐、图片、视频、图像、创意等。——对于作为抵押品的银行信贷审批部门,出现了两个关键问题:银行如何评估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处置和实现的方式是否顺畅?

目前,解决上述问题仍面临诸多挑战,存在三大障碍,即无形资产评估困难、质押品处置难以实现、程序相对复杂。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无形资产评估一直是一个难点."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房地产、厂房和设备等有形固定资产相比,用现有方法很难准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

首先,文创资产的所有权关系复杂,版权和分配权等权利往往不属于同一主体,会出现所有权重叠;二是目前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不活跃,难以找到合适的基准;第三,即使有一个标准对象,由于主观因素,也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也难以获得公允价值。

除了评估困难外,质押的处置和实现也很困难。“如果企业通过抵押物办理贷款,在不能正常偿还贷款时,银行需要处分抵押物,从而减少信用损失。”一家大型国有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单个银行只能通过自身的资源和渠道有限地处理无形资产质押,周期极其漫长,不确定性极大。

“对一些银行来说,无形资产质押业务实际上是一种准信贷业务,这大大降低了银行使用这种担保方式的积极性。”上述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无形资产质押的程序比较复杂,一个有经验的贷款人员需要两到三个月才能完成一项业务。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质押的难点在于其对信用风险的抵消作用有限。

构建文化和金融支持平台

如何增强无形资产质押对银行信贷风险的抵消作用?业内人士呼吁建立文化金融支持平台,推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和处置的规范化。

“仅仅依靠银行业很难构建这个平台。要加强不同文化市场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围绕无形资产搭建完整的平台和渠道,为我行文化金融业务提供公平、规范、高效的支持,最终形成文化市场无形资产的完整生态环境。”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探索。从“无形资产评估与交易”的角度出发,可以建立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探索政府为评估机构提供部分支持的模式,提高评估机构的市场认可度。

重要的是围绕评估机构形成统一的无形资产交易市场,将价格评估与交易定价无缝衔接,提高评估效果的质量和评估后无形资产实现流通的能力。

针对“无形资产登记管理”,可以优化无形资产的审查、登记和管理机构,并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规范的网上平台。

鉴于无形资产处置的实现,建议政府牵头,文化产业和银行参与成立文创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

针对“无形资产担保与保险”,建议设立专门从事无形资产担保与保险的金融机构,或要求传统担保与保险企业设立专业的文化金融服务部门,构建无形资产风险缓释机制,以补充风险分散与分担体系中缺失的环节。

此外,可以进行“文化创意资产证券化”的探索。在逐步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可以提高文化创意资产证券化的可操作性和覆盖面,例如可以探索基于未来票房或门票收入预期现金流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完善“三位一体”的政策支持

很多业内人士表示,在现有条件下,由于风险与定价不匹配、投资与收益不匹配,银行仅靠市场力量仍难以继续增加文化金融资源投资。建议采取有效的政策引导措施,继续完善金融、监管和产业三位一体的政策支持体系。

从财政政策的角度来看,在无形资产质押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建议通过贴现利息等方式提高文化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获得贷款的积极性,如适当补贴企业以无形资产融资时发生的评估费用。

同时,本行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产品给予风险补偿、金融补贴、奖励等优惠倾向,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根据银行发放小额信贷业务的利息收入,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提高银行发展文化金融业务的内生动力。

从银行监管的角度来看,建议监管者深化鼓励和支持文化金融的政策,对不同类型的银行提出不同的要求。例如,在北京、浙江、江苏等文化产业活跃的地区,可以探索试点运营,为银行提供创新的空空间。

同时,在应收账款登记管理平台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建议根据文化创意企业的特点制定配套标准,优化操作流程,简化操作程序。

从文化产业政策的角度,建议各文化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共同引进优质项目和企业的评级和奖励办法,统一价值标准,规范市场导向,帮助银行更早识别项目中的政策监管因素,降低信贷资金早期干预的难度。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对文化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促进和保证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子-)

标题: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瓶颈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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