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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记者赵文君)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10日发布通知,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打击非法出租汽车运营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通知,各地交通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应立即组织对本地运营的网络汽车平台公司和私人乘用车共享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联合安全检查,包括加强对网络汽车和乘坐平台驾驶员的背景检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完善投诉报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通知明确,相关网络汽车平台公司必须严格规范调度管理,不得在没有后台验证的情况下向驾驶员发送指令,并在发送指令前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车辆和驾驶员之间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加强操作风险管控,利用大数据技术提供路线偏离、不合理长期停留等风险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有必要限制风车收到的订单数量,防止非法网络汽车商业服务的名义共享;有必要实施随机调度机制,禁止司机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司机;有必要建立投诉冻结机制,乘客投诉未得到核实和处理的,不得向被投诉的驾驶员发送账单;加强乘客信息保护,关闭穿梭平台的社会功能,屏蔽乘客信息,防止个人隐私泄露;要规范车辆安全要求,鼓励有资质的平台公司在网络车上的显著位置粘贴特殊标志,保证车窗透光率满足出租车要求,确保车内情况清晰可见。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打开儿童锁,以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紧急逃生;要定期对离线营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防止出现“补证换号”、“冒领换证”等问题。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就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地方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平台公司应建立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相关平台公司阻挠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拒绝为公安机关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在网络汽车平台和私人乘用车共享信息服务平台上开展非法运营活动,必须加大对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的处罚力度。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备案制度和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妨碍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就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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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就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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