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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各种社会保险费和预转移的非税收入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征管能力和效率将进一步提高,这将有助于争取更大的空整体减息空间,促进社会保险费率的下调。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社会保障费的负担将在税收征收后逐步合理下降-

根据中央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安排,从2019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统一收取各项社会保险费和预转的非税收入。

为什么社会保险费要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征缴制度改革后,缴费负担会不会大幅增加?下一步会促进社会保障率的降低吗?关于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专家学者。

为促进国家协调奠定基础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实行双重征缴制度。根据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可以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全国形成了社会保障机构全责征收、税务机关全责征收、双部门征收等多种征收模式。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税务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社会保障费的征收,征收金额占全国社会保障费总收入的43.3%。

“以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我国深入实施了全民参与保险计划,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取得了突出成绩。在新时期,我们应该在“扩大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国家整体社会保障体系,统一征收主体,提高征收效率。可以说,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障费,开启了社会保障改革的新阶段,为促进全国统筹奠定了基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说。

社保划转不会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在税务机关全面负责的基础上,提高征收率、降低合规成本和管理成本、确保资金安全是最具成本效益的改革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的研究员张斌说。

据报道,2017年,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专家组,对中国社会保障费征收制度进行全面评估。专家组的主要结论是,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征收社会保障费和非税收入来实现税费的协调管理,具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执法更规范的专业优势。同时,将社保部门及其机构从繁重的征缴任务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加专注于主营业务,集中精力做好扩大保险覆盖面、登记保险覆盖面、记录权益、支付福利等工作。

社保划转不会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今年2月,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为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的效率,要把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范围。”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同时,国务院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职责的转移。目前,海南、西藏、陕西、大连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东、广西、青岛等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下发《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职责转移及征收管理交接方案实施意见》。

标准负担水平保持不变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会不会出现缴费负担大幅度增加的问题?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税务机关依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社会保障政策进行征管,多收少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征管标准不能自行调整。在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征收标准和负担水平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税务机关的征收而增加支付负担。税务部门主要通过依法堵漏来增加社会保障费收入。

社保划转不会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事实上,从税务机关征收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障费的省份可以看出,税费转移后,社会保障费有了合理的增长。以河南为例,2017年转入税务部门征收时,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增长13.27%,可比口径增长14%左右。其中,8个百分点是由于工资的自然增长,只有6个百分点左右是由于税务机关依法堵增收入,配合社会和社会部门参与保险带来的增长。

社保划转不会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辽宁、黑龙江、福建、厦门、广东等税务机关全面负责征收的地区,近五年的平均增长率分别为7.47%、6.23%、12.90%、12.60%和12.48%。征收工作总体稳定,企业负担没有明显增加。总的来说,在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障费的地区,缴费基数逐年落实,费率稳步下降,收入稳步增长。

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全国养老金积累余额较大,可以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会保障征缴机构改革到位之前,各地要保持现行征缴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障费率,确保企业负担总体不加重,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记者获悉,地方税务机关正在细化实施方案,以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改革任务的及时落实。同时,通过规范支付管理,可以确保收缴工作稳定有序,不搞突击和体育欠费清查。

“目前,不同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大不相同。改革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为下一步改革留有空空间。”北京化工大学语法学院教授、社会保障专家刘昌平说。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范紫英建议,对于过去一些不规范的情况,可以制定明确的过渡政策,以避免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造成太大影响。

社会保障的名义比率仍然很高

自2015年以来,中国已四次降低社会保障率,整体社会保障率从41%降至37.25%,企业成本降低约3150亿元。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分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将从今年5月1日起继续分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然而,目前社会保险的名义费率仍然偏高,许多企业感到负担沉重。

同时,由于我国缺乏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缴费制度,一些企业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较差,导致社会保险征缴率较低,实际征缴率与名义征缴率存在一定差距。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有必要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包括规范养老保险支付政策。中国社会保障名义费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收缴率低。”刘昌平说道。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征收管理能力和效率将得到提高,这将有助于争取更大的空整体减息空间,促进社会保险费率的降低。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来说,社会保障费的负担在被税务机关征收后会逐渐合理地减轻。"在改革中,实际收费基数和减幅应该同时考虑."冯对说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也认为,现在是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进一步降低保险费率的时候了。“过去存在缴费基数不实、漏缴、少缴等问题。现在,一方面要加强征收管理,另一方面要降低社会保障率。”

8月20日召开的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席会议指出:“通过改革,建立责任明确、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和机制,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的整体水平、研究推动及时提高缴费比例、推进非税收入法制化奠定良好基础。”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障率”,这表明国家考虑并推动了社会保障率的全面降低。

社保划转不会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减轻社会保障负担的问题在各地都受到高度重视。广东省政府近日出台文件,明确提出“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推进省内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行省内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统一缴费比例。如果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则按14%执行;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标准。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及时启动社会保险费收入测算,摸清缴费基数、费率和收入基数,测算收入变化,妥善处理征管力度与社会承受能力的关系,兼顾征管优化和减税减费。

“‘降低成本’作为供应方结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社会保障基金在企业税收负担中占很大比重,未来社会保障率仍需降低。在名义税率只能下降的前提下,只有提高实际征收率,才能缓解财政压力,在明确的地方减轻企业的支付负担,确保公平。”张斌说道。

标题:社保划转不会增加企业总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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