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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9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以促进就业为主线的数字经济,同时推进产业结构和劳动者技能的数字化转型。着力加快形成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就业政策体系,大力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不断扩大就业创业。

数字经济成就业“稳定器”“倍增器”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方兴未艾。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7.2万亿元,增长20%以上,明显高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2.9%。2017年,中国的数字经济贡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55%。"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张英强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数字经济中的就业加速,新的就业形式不断涌现。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就业人数达到1.71亿,占当年就业总人数的22.1%。张英强说:“在过去的五年里,面对更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中国的就业并没有减少,而是增加了。应该说,数字经济对就业起到了“稳定器”和“倍增器”的作用。”

数字经济成就业“稳定器”“倍增器”

根据《意见》,到2025年,随着数字经济的持续增长,全国数字素养将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数字人才规模将稳步扩大,数字经济将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适应数字经济就业要求的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完善,数字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数字经济成就业“稳定器”“倍增器”

“数字经济将对就业结构产生更大的影响。传统产业和一些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知识结构相对落后的群体容易受到数字经济的冲击。”张英强认为,就业结构的转变要求政府提供技能培训支持,在新的数字经济环境下创造适合就业的劳动力市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技能培训,并有具体措施,将数字技能的全纳培训与关键人才的培养结合起来,这对数字经济下就业结构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经济成就业“稳定器”“倍增器”

目前,我国数字人才的供给存在较大差距,适应劳动力流动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体系有待完善。《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加快培育数字经济中的新兴就业机会,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数字技能,大力推进就业和创业服务的数字化转型,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数字产业发展壮大,拓展新的就业空空间;推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推动更多劳动者转移工作岗位,改善就业;激发数字经济中创新和创业的活力,为就业增长创造肥沃的土壤;加强数字人才教育和数字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做大做强服务孵化平台,推进数字经济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措施。

数字经济成就业“稳定器”“倍增器”

张英强表示,加强政策支持,注重提高就业市场的灵活性,是《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如今,几乎所有的劳动法律法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相关的薪酬和人事政策都是基于全职就业而制定和实施的,但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它们更具有灵活就业和创新就业的特点。在这方面,《意见》从各个方面进行了探索,这是非常值得称道的,将为灵活就业和工人的相关权利提供保护。

数字经济成就业“稳定器”“倍增器”

《意见》提出加快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鼓励发展数字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扩大和加强数字经济中创新创业服务孵化平台。张英强表示,大力推进就业和创业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是《意见》的又一亮点。这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适应数字经济条件下就业模式变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服务新的劳动力市场,对保障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发挥重要作用。

标题:数字经济成就业“稳定器”“倍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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