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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4月29日电(记者何勇)历经近八年,《北京音像表演条约》于4月28日生效。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体现了我们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实力和决心,也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成就的高度认可。

201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政府主办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音像表演保护外交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正式缔结了《北京音像表演条约》。根据协议,该条约将在30个缔约国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三个月后生效。今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政府代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了批准文件,使批准或加入该条约的成员国达到30个,该条约于今年4月28日生效。该条约将与新加坡条约、马德里体系和伯尔尼联盟等知识产权体系同名。

《北京视听表演条约》生效

该条约以北京命名,对于树立首都北京作为知识产权最好的地区的良好形象,促进国家文化中心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庆祝条约正式生效,扩大公众对条约的认识,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版权局)主办、首都版权协会承办的一系列条约宣传活动于28日在颐和园开始。颐和园东岸有120个广告牌,全面宣传和展示《北京视听表演条约》的基本内容、核心理念和有效进程。户外宣传展将持续到5月5日。

标题:《北京视听表演条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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